最高15年!万象省法院对8人集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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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万象省人民法院对8名毒品犯罪嫌疑人作出宣判,其中女性1人。8名被告分别因贩卖不同数量的安非他明(疯药)被依法判处5年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判决结果来看,量刑与毒品数量呈明显正相关关系:
第一组:贩卖91-195粒,判5年
华耶旺,45岁,贩卖25粒,判5年,罚金1000万基普
阿米,41岁,贩卖54粒,判5年,罚金1000万基普
素山,24岁,贩卖92粒,判5年,罚金1000万基普
奔朱,33岁,贩卖91粒,判5年,罚金1000万基普
坎苏,37岁,贩卖195粒,判5年,罚金1000万基普
这一组涉案数量在25至195粒之间,均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第二组:贩卖371粒,判6年
萍,女,46岁,贩卖371粒,判6年,罚金2800万基普
数量明显高于第一组,刑期也相应增加1年。
第三组:贩卖612粒,判7年
郭,42岁,贩卖612粒,判7年,罚金4600万基普
数量近翻倍,刑期再增1年。
第四组:贩卖3240粒,判15年
本南,25岁,贩卖3240粒,判15年,罚金1.5亿基普
数量是其他被告的数倍至数十倍,刑期也直接升至最高档。

从判决结果看,有一个趋势非常清楚:数量越多,刑期越重。 从25粒判5年到3240粒判15年,数量翻了130倍,刑期翻了3倍。
但老挝法律并非简单地按粒数“一刀切”。法官在具体操作中会综合考量多个因素:毒品重量与纯度、是否主犯、认罪态度、是否有立功表现等。正因为这些变量,不同案件的刑期才会在法定框架内有所浮动。
不过趋势不会变:量变引起质变,卖得越多,判得越重。 老挝法律对毒品的打击力度只会越来越严,没有任何侥幸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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