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致死最高判12年,老挝拟加强酒精饮料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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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政府拟修订《酒精饮料管制法》,进一步加强对酒精饮料销售、广告、酒后驾驶及生产经营的监管。2026年10月,卫生部长贝坎向国会提交修正案草案,提出多项新规。目前,相关内容仍待国会审议,尚未正式生效。

酒精饮料销售时间拟受限制
草案拟规定,酒精饮料零售时间为每天下午4时至晚上11时,并禁止向18岁以下人员、已经醉酒的人员、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机动车驾驶员销售酒精饮品。
违规者可能被处以教育措施,并罚款500万至2000万基普;再次违法者,可能面临3个月至1年监禁,并处罚款2000万至6000万基普。
酒驾实行零酒精标准,严重致死最高判12年
数据显示,老挝2023年人均年酒精消费量达11.71升(居东盟国家榜首),15岁及以上人口中饮酒者占58.8%。2025年,老挝共发生6,779起严重交通事故,其中1,440起与饮酒有关,造成917人死亡。过去几年,老挝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为900至1,000人,约80%为青年及劳动力主力人群。

针对这一问题,草案提出,机动车驾驶员及重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达到零酒精标准,即呼气、血液和尿液中均不得含有酒精。
拟议处罚标准如下:
酒驾未造成伤害: 教育警告,并罚款1000万至4000万基普。
酒驾造成他人受伤: 监禁3个月至1年,并罚款4000万至6000万基普。
造成严重伤害、多人受伤、肢体缺失或残疾等后果: 监禁1-3年,并罚款6000万至8000万基普。
造成1人死亡: 监禁3-7年,并罚款8000万至1亿基普。
造成2人或以上死亡: 监禁7-12年,并罚款1亿至3亿基普。
酒精饮料广告将受到严格管控
草案拟要求,所有形式的酒精饮料广告均须获得卫生部门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附带健康警示、宣传饮酒危害。
广告不得包含促销销售、展示人物饮酒或展示酒精饮料商标等内容。广播、电视及电子广告牌上的酒精饮料广告,拟仅允许在晚上10时至次日凌晨2时播放。此外,企业不得利用赞助活动推广酒精饮料销售和饮酒消费。

酒精饮料经营须持证,违规产品或被销毁
从事酒精饮料生产、加工、进口、分销或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主体,须依法登记并取得相应许可证。违规经营者可能被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尤其是造成健康、生命、环境或社会严重损害的行为。
在产品管理方面,草案要求酒精饮料使用老挝语标注产品注册编号、成分、酒精浓度、生产日期、有效期,以及生产商、分销商或进口商信息,并附上健康警示。
假冒伪劣、非法流通、过期或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可能被召回并销毁,相关费用由责任经营者承担。
拟设立管制基金,每年12月19日定为禁酒及禁售日
草案拟设立酒精饮料管制基金,用于资助管制项目、改善医疗服务,并帮助受到酒精依赖影响的人群。基金资金来源拟包括国家财政预算、利润税收入的2%、划拨的酒精饮料消费税收入、社会捐助及其他合法来源。
此外,草案提出将每年12月19日定为“全国禁酒及禁售日”,以促进公众健康。
如修正案获得通过,将取代现行《酒精饮料管制法》(第54号国会法令,2014年12月19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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