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波乔省法院重判,4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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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老挝波乔省人民法院初级刑事法庭开庭审理了3起毒品犯罪案件,涉及4名被告,均被依法判处死刑。

贩卖毒品案
被告郭香先生,犯有贩卖毒品罪,涉及疯药、冰毒、摇头丸和氯胺酮等多种毒品。具体涉案毒品包括:疯药16粒(重1.5克)、冰毒1小袋(重19克),以及含毒品成分的胶原蛋白、氯胺酮和摇头丸共193包(重5,470克),毒品总重量为5,822.5克。被告构成严重刑事犯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
运输毒品案
第一起: 被告托乌先生(或蒙乌先生)与被告维佳先生,二人犯有运输毒品罪,涉案疯药900粒,总重180公斤。两名被告构成严重刑事犯罪,法院依法判处二人死刑。
第二起: 被告孙宾先生,犯有运输毒品罪,涉案疯药6包(共18捆),重3,600克;冰毒2包,重2,000克;氯胺酮2包,重100克。被告构成严重刑事犯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
此次波乔省人民法院对4名毒贩判处死刑,彰显了老挝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社会安全与民众健康,法院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毒品犯罪分子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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